各二级党委: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学校所属单位可自主申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填报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2.报送需要提供的相关图片2-5张。
3.请于2023年3月24日下班前将推荐审批表、图片报送党委统战部邮箱tzb@glut.edu.cn。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命名的荣誉称号,规格高、要求严,请高度重视,积极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统战部,联系人朱强,0773-2670230。
附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
党委统战部
2023年3月20日